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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化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竞选当选须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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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宁化县淮土乡田背村完成村委会选举,新当选的村主任巫扬林当场签订《退职承诺书》。这份承诺书和几天前签订的《竞职承诺书》一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竞选者须作“竞职承诺”,当选后须作“退职承诺”——这是宁化今年在全县210个村进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全面推行“双承诺”制度的要求。截至目前,886位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全部与乡镇党委签订竞职、退职承诺书。

  “‘双承诺’,就是村干部作两次承诺。第一次是竞选时作‘竞职承诺’,承诺依法参选,承诺任期内要做哪些事,要实现什么发展目标。第二次是上任时作‘退职承诺’。如发生违背承诺的情况,将主动辞职。”宁化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县委组织部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中推行“双承诺”制度的实施意见》,确保制度实施。

  张恩寿是泉上镇泉上村支书。今年第四次连任的他竞选时,承诺任期内建1座占地52亩的农民公园等4个工作目标,并把承诺书张贴在村务栏,接受群众监督。在成功连任后,他向镇党委作了“退职承诺”:“任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本人将主动辞去现任职务……”而“下列情形”包括“竞职承诺不兑现”、“一年内在村时间不足6个月”等10种。

  虽然张恩寿对自己任期实绩的承诺成竹在胸,但依然感到了压力。“要做什么事,什么时候做,都在村务公开栏里,上级和群众都清清楚楚。干不了退职,不能有一点马虎。”而首次当选的曹坊乡曾家背村80后村支书卓小玲则说:“‘双承诺’下,目标制定要科学,要量力,任期工作要全力。”既有压力,又是动力,这是村干部们的普遍看法。

  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作竞职承诺,有利于提高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目标意识,起到以事定人、公平公正的作用;作退职承诺,是为了防范出现村干部竞选时“牛皮吹破天、上任后不兑现”的情况。与村干部签订退职承诺书,结合该县的“3+1”考核机制进行监督考核。一旦不能兑现承诺,相关部门可启动退职程序,变“被动罢免”为“主动辞职”,让不称职的村干部“下”来。

  淮土乡田背村60多岁的村民李道标对记者说:“装路灯,修水库,治理荒山……‘双承诺’好啊,白纸黑字,承诺做不到,就退职,我们对这届村干部放心了。”(记者 李烈 通讯员 俞祥波 张瑞兰)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3日 17:45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王琨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