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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乐际:建设天蓝水清的美丽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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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乐际书记在省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今后五年,陕西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设西部强省,主要标志是经济强、科教强、文化强、百姓富、生态美。这“三强一富一美”的宏伟目标,描绘了陕西未来五年的发展宏图和目标,提出了全面建设西部强省的新任务。

  这是“美丽陕西”的定义,这里生态与经济、民生、科教和文化并列而立,互相呼应。而陕西的实践也不断印证着这样的承诺。

  节能减排,陕西按照“存量调结构腾空间、增量优结构扩空间”思路,努力在节能减排和加快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在存量上,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提升重点行业、企业的节能减排能力。

  “十一五”共淘汰火电154.8万千瓦,钢铁、水泥、焦炭5569万吨,印染4000万米,超额完成落后产能压缩任务。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分别超出任务29.55%和21.8%,列西部第一位。万元GDP能耗由1.368吨标准煤下降到1.129吨标准煤,超过任务指标。在“十二五”期间国家新增单位GDP二氧化碳削减考核,并把减排约束性指标由两项变为四项的情况下,去年全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295.2万吨、8211.37万米,年节约标煤68.15万吨,全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削减3.25%和2.13%,万元GDP能耗下降3.56%,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在增量上,把节能、环保要求作为新建项目的强制性准入门槛和前置条件,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全省招商引资实现了“见商就招”到“选商引进”的转变。

  生态建设,陕西以建设宜居城市、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从重点和关键区域入手,工程和生态措施协调推进,下功夫治理河流、空气污染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环境。在重点流域全面加快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超过70%。

  加大了对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汉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力度,渭河出境断面水质由劣五类转为四类,汉江出省境水质保持在二类标准。目前,陕西正在按“三年变清”的总体要求,铁腕推进渭河流域的污染治理。

  在历时3年时间对铜川川口地区的水泥粉尘污染进行彻底治理的基础上,实施关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遏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上升趋势。

  陕北地区绿色度上升了9.3%,陕西绿色版图向北延伸400公里。宝鸡、西安等城市先后成为全国园林城市或森林城市。森林覆盖率由5年前的37.3%提高到41.4%,植被覆盖度达到71.1%。

  2011年成功举办了弘扬绿色发展理念的西安世园会,向海内外全面展示了陕西新形象。加快优化城市空间、交通、能源和产业的结构、布局,着力提升城市的环境水平。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力争到2014年全省示范村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解决,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是陕西的生态原则,在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切实做到“开发一块、绿化一片”。秦巴山地要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使这一国家重要生态屏障的效能稳步提升。同时结合避灾扶贫移民搬迁、重点镇建设以及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等,把生态环境脆弱区的群众向城镇及集中居住点集中,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

  制度管理方面,陕西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的指标体系;二是对重点河流的污染实行断面监测考核并定期公布,严重不达标的市县要进行罚款并对行政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对上游外省的地市给予一定的补助;三是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机制,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在依法治理方面,除制定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之外,还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法规,如《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等。

  未来的陕西,天会更蓝,水会更清,人民的生活条件会更好。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6日 15:29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肖志刚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