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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开展党建带队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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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开展“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抓手。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从2012年12月份开始,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实践活动。活动共分为动员部署、集中学习、检查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活动主要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中心工作和检察工作大局,从检察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入手,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继续强化创先争优意识,着力巩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探索机关党建推动和保障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砥砺职业操守,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科学发展。

  会议要求,要把实践活动的着力点放在追求检查整改的实际效果上,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从思想工作、领导干部建设、队伍整体素质、纪律作风等四个方面,认真查找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1日 02:13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