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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重视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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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建设法治政府,才能使我们的政府成为服务政府、民生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有限政府和清廉政府。因此,法治政府是小康社会建设必不可少的内容。没有基本建成的法治政府,就不会有全面的小康社会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许多新思想、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指引我们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继续前进。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党中央在治国理政上的一个重要取向,就是如何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伟大复兴,使国家长治久安的理念和路径上,越来越重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如果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多侧重于治国理念、价值取向和最终目标的话,十八大报告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让依法治国旗帜更加高扬、依法治国部署更加系统周密、依法治国要求更加具体明确。这是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不断探索、正反两方面比较、全面科学总结的伟大成果,表明了我们党执政水平不断提高、执政方式日益成熟。

  通篇贯穿依法治国精神

  在总体布局上,十八大报告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方面,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安排和协调推进。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使法治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发挥全局性、基础性作用。

  在执政理念上,十八大报告更加突出“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更加突出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求“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这必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在法治目标任务上,十八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在推进法治保障措施上,十八大报告把政治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改革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改革“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重申了党与法的关系,再次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徇私枉法。强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在法治内涵化表述上,十八大报告反复强调制度的作用,提出用制度管权管事和管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调公开公平公正、让人民监督权力,等等。

  十八大报告这些重要内容,是对宪法精神和宪政制度的再次宣示,维护了宪法权威、弘扬了法治决心,必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

  鲜明体现三个有机统一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十八大报告指出:“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还在各项重要制度中规定了权利的平等性和宪法、法律对权利保障的同等性。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宪法规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十八大报告指出:“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由此可见,十八大报告坚持了宪法原则,充实了宪法内涵,使宪政文化充满了时代气息,是依法执政的宣言书,它必将开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新征程。

  实现建成法治政府目标

  依法治国的重点领域是依法行政。党的十八大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党的十五大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步伐,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纲要》颁布以来,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通过制度建设逐步推进依法行政,通过机构改革排除依法行政体制障碍,通过抓源头管理控制行政权力,通过追责纠错维护法制权威,通过寻找重点突破关键环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搭建工作平台,通过监督考核加大对依法行政的促进,通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经过不懈努力,依法行政氛围逐步形成,依法行政工作逐步推进,依法行政成效逐步显现。但是,应当看到,在推动依法治国进程中,依法行政仍然是国家法治中的一块短板。一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待深化,要尽快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和运行监督机制;二是行政法制建设还有许多薄弱环节,行政机构编制长期缺少法制化管理,行政程序缺少统一遵循法制要求;三是依法行政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国务院提出的“将依法行政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的要求落实得还不够理想;四是部分行政机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流于形式,“拍脑袋”决策仍然大量存在;五是行政执法中存在大量问题,不少群众关注度高、意见大的领域执法工作十分薄弱;六是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不畅,没有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纠纷的主渠道;七是政务公开离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有很大的差距;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

  党的十八大着眼于“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提出到2020年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五位一体全面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行政权在国家公权力中对社会的影响最广泛、最积极、最直接,对权利的影响最大,行政机关能不能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能不能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切实防止权力滥用,真正服务于人民,是政府自身建设的基本问题,是政府公信力的根本保障。在我们这样一个“官本位”意识较重的国家,一个行政权力强势的国家,政府的依法行政搞好了,对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将产生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为了实现好人民的主体地位,保证好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实现让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必须让行政权力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只有建设法治政府,才能使我们的政府成为服务政府、民生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有限政府和清廉政府。因此,法治政府是小康社会建设必不可少的内容。没有基本建成的法治政府,就不会有全面的小康社会。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纲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继续和深化。在中国建成法治政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仿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认真总结我国革命与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教训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作出的必然选择。前些年,我们的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走在了前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实践表明,这一步走对了。但情况也表明,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十八大报告指出:“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纲要》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致力于探索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标志性举措。《纲要》确立的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规定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纲要》的许多规定落实得还不够理想,远远不能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更高要求。在经济有了较大发展的今天,我们应当用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效的举措,在《纲要》基础上,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步伐。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国家管理体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几代中央领导集体一以贯之的接力探索,我们已经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继续走下去。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2010年,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虽然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仍然是一个阶段性目标,法治国家的形成还需要更长时间,但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必然越来越固化为国家更加成熟和更加定型的管理体制之中。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按照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表,法治政府建设的速度要有一个大的提升。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十分艰巨繁重,要从根本上解决依法行政的许多重要问题还有很多困难障碍。我们不是在行政法制已经完备、体制机制已经转变、领导和管理方式已经调整、司法权威已经树立、相关标准已经拟定的基础上来建设法治政府的,而是与很多重要条件的具备同时进行、互相促进、甚至互为条件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要有更多的智慧、下更大的决心。

  (作者系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5日 23:45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