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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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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在北京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工作报告》,递补了51名指定席位理事和常务理事。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汪鸿雁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最高人民检察院侦察监督厅厅长万春,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巡视员李豫黔,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黄京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系心理学室教授李玫瑾,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临床心理学与心理健康研究所所长徐光兴出席会议。会议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路琦主持。

  汪鸿雁在工作报告中指出,两年来,研究会团结带领广大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者,按照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确立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积极履行“繁荣青少年犯罪研究、服务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重要职责,扎实推进各方面工作,为加强青少年立法,完善少年司法制度,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汪鸿雁强调,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新形势下,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要进一步团结广大会员,切实增强历史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扎实工作,努力推动研究会事业取得新发展。一是要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服务党政工作大局;二是要加强研究能力建设,努力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理论支撑;三是要切实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研究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四是要积极推动青少年犯罪学学科建设,不断提高学术水平;五是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为青少年犯罪研究提供有力保障。

  来自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员单位、高等院校、学术研究机构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省级研究会的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共160余人参加了会议。(记者李丽 实习生陈霏菲)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6日 05:11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