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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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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从我国改革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出发,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作出了重要部署。只有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我国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才能确保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始终充满生机活力、朝着正确方向不断发展。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一)政治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类社会面临着一系列发展问题。政治现象,不论是作为制度、机制或者规则,还是作为思想、行为或者过程,同样有一个发展问题。政治发展是人们通过变革和调整政治关系、结构和活动,推动政治观念更新、政治制度完善、政治行为进步,实现政治文明和现代化的变迁过程。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任务,同时又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政治保障。因此,政治发展、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题中应有之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政治发展道路是一个国家政治发展所选择的路径和模式,它明确政治发展的战略目标、根本要求、制度架构、重点任务等。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国家的性质和国情决定的。政治发展道路是否正确,对一个国家的盛衰兴亡具有决定性意义。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应当是符合本国国情和实际、能够团结人民朝着实现国家发展目标不断前进的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经过长期探索实践逐步开辟和形成的。这一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近现代100多年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历史性巨变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人民掌握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结果。

  现实发展是历史发展的继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之所以最符合中国的国情,之所以能够把中国亿万人民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关键在于它不仅具有历史发展的逻辑必然性,而且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广泛的社会共识。符合本国国情,反映人民意愿,顺应时代潮流,能够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提供根本政治保证和指明正确政治方向,是这一政治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和最突出的功效。坚持这一政治发展道路,对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国家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

  (三)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基本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成功开辟和坚持的一条发展民主政治的新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政治发展方面的重要展开。其基本内涵主要是:(1)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3)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4)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有独特的优越性

  这一政治发展道路,发端、奠基于共和国成立之初,历经探索、曲折,形成、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在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它已经并将继续展现出巨大的政治优势。主要表现在:

  ——拥有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不断前进的中国共产党,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拥有凝聚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力量的共同理想追求,形成共同团结奋斗的坚实思想基础。

  ——确立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一系列体制机制,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坚持依法治国,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组织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团结一心,集中力量办大事,有领导、有秩序地朝着国家发展目标前进。

  ——实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分工与协同、监督与支持、制约与效率、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保证国家机关依法协调高效运转。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引导社会成员合法理性地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及时化解消极因素。

  ——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面向未来的政治发展道路

  发展进步,是这一政治发展道路的内在要求。当代中国的政治思想、政治制度和政治实践,具有面向未来、与时俱进、探索创新、开放包容的品格,不断从新的实践中获得生机和活力,始终保持蓬勃的生命力。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探索和创新也永无止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保证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停滞、不封闭、不僵化,不断开拓民主政治发展新局面,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奠定了坚实基础,确立了正确方向,开辟了广阔空间和光明前途。

  在政治发展进程中,我们要积极学习借鉴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同时必须认识到,世界上并没有“普世”的政治模式。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要实现自己的目标、完成自己的使命,就必须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绝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绝不能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和两院制,绝不能放弃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

  二、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一)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上,我们党的态度是鲜明的,决心是坚定的,推进是有力的。早在1979年,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把政治体制改革摆在改革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坚定不移加以推进,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

  ——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废除了实际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确保了党和国家领导机关正常换届和领导人员有序更替。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和实现了内容广泛的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入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巩固和发展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改革和调整权力过分集中、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领导体制,推进行政体制、司法体制、企业事业单位体制和相关机制改革,形成了职能明确、协调配合、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

  ——确立和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形成和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证了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保证了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健全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各方面优秀人才建功立业开辟了广阔渠道和发展空间。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制机制,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证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正确认识我国政治体制总体状况和面临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发展的辉煌成就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总体上是适应的,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有利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政治制度保障,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广泛认同和坚定拥护。

  我国政治制度充分展现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显著优势。胡锦涛同志深刻指出:“衡量一个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关键要看最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得到了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障。”我国政治制度之所以具有巨大优越性,之所以成为“良政”和“善治”,追根溯源,是因为我们党和国家始终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依归。这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性质所决定的,是我们始终追求的奋斗目标,也是我们制度拥有强大力量的根本原因和最大合法性。我们必须认清这一制度本质,坚持制度特色,坚定制度自信。

  同时,我们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相比,同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相比,我国政治体制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民主政治具体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因此,适应扩大人民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好地把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出来。

  (三)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政治体制改革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既要坚定不移,又要积极稳妥,特别是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及其他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三条: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第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对此,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核心问题不是政治体制要不要改,而是朝着什么方向改。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是我国政治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都不能偏废。

  (四)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总的要求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二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把制度建设摆在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突出位置,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制度创新、制度优化,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三、全面贯彻落实我国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

  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涉及政治思想、政治制度、政治过程、行政管理、法治建设、人权保障等方面,涉及政治民主、政治效率、政治秩序、政治廉洁等目标,涉及宏观、中观、微观等层面,是一个系统工程。同时,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又是互为条件、互相影响的,关系事业发展全局。因此,需要有领导、有步骤地统筹协调推进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

  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党的十八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目标中提出了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这就是: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为此,在体制上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同时,党的十八大在推进政治建设方面提出了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1.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提高基层人大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

  2.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协商民主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和优势。“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大第一次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并加以推进,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

  3.完善基层民主制度。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5.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完善体制改革协调机制。

  6.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

  7.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巩固统一战线的思想政治基础,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沈春耀)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6日 10:32 来源:求是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