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浙江:全面实行党代表提案制 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十八大报告把“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作为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内容的一个部分进行阐述和要求,并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是党中央对全党明确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党内民主尤其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是我们党不断完善自我、保持先进性、持续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浙江积极探索开展党代表提案工作,有力推动党内民主建设。特别是在省市县党委换届中,全面推行这项制度,市县党委换届共5万人次代表提交提案5576件,省党代会1855人次代表提交提案181件,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

  注重顶层设计,确保有章可循。认真贯彻中央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省市县乡层层制订具体办法,省级出台党代表提案、提议、调研视察、列席党内重要会议、学习培训等“五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先后3次组织开展党代表任期制专项督查,有力推动制度贯彻执行。

  注重上下联动,确保整体推进。抓住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集中换届契机,突出联动效应,整体推进代表提案工作。换届前,各级党委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学习借鉴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成功做法,总结试行党代会常任制的实践经验,努力提高提案工作水平。

  注重把关指导,确保提案质量。各选举单位广泛组织开展代表学习调研,增进代表对提案工作认识。围绕提升履职能力,举办各级专题研讨班,对党代表普遍轮训。重在提案质量,省党代会代表提案立案率达100%,市县两级达88.9%。

  注重跟踪问效,确保办复到位。召开代表提案交办会,实行集中交办,明确办复时限,规范办理流程,落实办理责任,要求代表提案办理面商率不低于50%、沟通率100%,确保代表提案“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努力实现代表满意100%。

  注重力量到位,确保组织有力。落实党委责任,各级党委对代表提案工作负直接责任,省委组织部全力抓落实。全省组织系统普遍建立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部分市县探索设立代表提案工作科室,确保有人专门抓这项工作。

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提案交办会。

党代表提交提案。

提案答复文件。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4日 12:54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葛燕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