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号)
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应选代表399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法律规定和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各县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青海省军区暨驻青部队等14个选举单位依法选举产生了398名出席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审议确认398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将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予以公布。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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