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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池县组工干部四个结合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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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池县组工干部四个结合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一是把“八项规定”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相结合。要求组工干部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十八大精神,切实让十八大精神传达到最基层党员干部,坚持用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上来,把各方面的智慧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不断开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二是把“八项规定”与开展“下乡驻村”活动相结合。在活动中,组织部门采取督查、引导的方式,力促广大帮扶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实情,研究问题、解决困难、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切实解决影响基层发展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和问题,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把“八项规定”与当前重点工作和民主生活会相结合。一方面,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融入到当前各项工作中,对照年初目标找差距,深入一线破解基层组织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掀起大干快上的热潮,确保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切实以优异的工作实绩体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八项规定”的实效。另一方面,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八项规定”,主动寻找差距,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把规定落实到服务群众中、体现到推动发展上。四是把“八项规定”与谋划明年工作相结合。切实把“八项规定”作为组工干部的行动指南,结合组织工作实际,着力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风转变作为抓手,并纳入民意调查的重要内容,切实为民办好事实事,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同时,切实把“八项规定”融入干部、人才、基层党建中,通过采取调查问卷、实地走访调查等形式,找准组织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着力谋划好明年组织工作,为全县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神池县委组织部 路爱叶)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7日 00:50 来源:三晋红E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