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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昌尔在第十三次湖北省检察工作会议上要求: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根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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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第十三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在汉召开。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书记李鸿忠关于检察工作的批示精神,把握法治建设和执法公信力两个主基调,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大局,维护公平正义。

  张昌尔对我省检察机关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检察权来自于人民,要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根本任务,把群众路线作为根本遵循。他强调,检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信仰者、实践者,善于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要强化大局观念、全局思维,围绕“五个湖北”建设和经济发展“竞进提质”总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开展建设性执法,打造全国最优法治环境。 要强化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加强对诉讼活动和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突出民生重点领域的监督,把法治原则、公平正义贯穿于执法办案、法律监督全过程。要强化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着力抓好领导班子、队伍专业化、作风纪律和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维护公平正义、舆论引导、科技信息化应用、拒腐防变五种能力。认真贯彻中央“四项改革”、加强群众工作和改进工作作风等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解决工作中的现实问题,打造一支素质过硬、能力强、群众公信度高的检察队伍。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记者邹汉青、黄璐、通讯员楚宗山)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9日 12:21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