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巴拉·格列朗杰,男,藏族,1940年2月生,四川理塘人,无党派,1950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现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
1942.09 被认定为昌都强巴林寺第十一世帕巴拉呼图克图
1950.09—1952. 昌都解放委员会第一副主任
1952. — 1956. 在色拉寺学经,获格西学位
1956. — 1959.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常委、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1959. — 1965. 全国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昌都专署专员
1965. — 1979. 全国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1979. — 1993.01 全国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西藏分会名誉会长,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
1993.01—2003.03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名誉会长
2003.03—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
第八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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