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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纪委发十条禁令:加强廉洁自律 制止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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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纪委举报电话:0551-12388-2

  1、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4、要严厉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严禁借年终总结和春节之际用公款大吃大喝;

  5、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6、严禁擅自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和发放会议纪念品;

  7、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8、严禁公车私用;

  9、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10、严禁不经批准组织开展检查评比考核表彰活动。

  昨日,省纪委向全省发出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廉洁自律制止铺张浪费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有关加强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坚决制止铺张浪费。

  要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行为,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和办法,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认真组织监督检查,重点抓好春节前后本通知“十个严禁”的落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一律先停职,再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对贯彻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予以通报。(韩贺彬、马飞)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5日 14:57 来源:中安在线 编辑:王琨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