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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首次纳入甘肃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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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长刘伟平近日与各市州政府负责同志签订的《省政府2013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首次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根据各市州的具体情况明确了各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年度进程要求。

  按照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测算,全省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必须年均增长3.8个百分点。为保证实现这一总体进度要求,省政府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省政府2013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共设置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4大类29项考核指标,包含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10项统计监测指标。

  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仍按百分制综合评价考核,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考核指标实行加分制评价考核,各市州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年度实现进程高于下达进程指标的,每超出1个百分点,在综合评价考核得分中加2分,两套考核指标得分相加后,即为市州年度综合考核得分。(记者 白德斌)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1日 12:04 来源:甘肃日报 编辑:肖志刚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