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3年1月29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徐谦

  各位代表:

  我受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的五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福建省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省第八次、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全面完成了本届常委会各项目标任务,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依法行使立法权,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

  本届常委会紧紧围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及时调整和完善立法工作思路,更加注重社会领域立法,更加注重法规修改完善,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五年来共制定法规28项,修改法规55项,废止法规24项,批准福州、厦门两市法规36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现行有效法规190项。

  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一是立法促进改革。制定林权登记条例和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对林权登记类型和程序、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促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制定航道条例,推进我省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做大做强海西港口群,增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修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细化多元调解的工作机制,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等规定,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二是立法推动发展。修改科技进步条例,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发挥科技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出台节约能源条例、散装水泥发展条例,促进清洁生产和减少能源消耗,推动经济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审议通过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着力构建社会化、专业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制定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建立健全权益保护的平等协商和协调督促机制,有利于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制定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把相关支持政策用法规形式确定下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三是立法保障民生。先后制定或修改了涉及安全生产、学校安全、消防、防空等条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在维护妇女的政治、劳动、社会保障、婚姻和家庭财产权利,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方面,细化和补充了法律的有关规定;修改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增加和细化见义勇为人员的社会保险、抚恤标准、住房保障以及负伤人员的救治费用等规定,体现了公平正义的立法取向。常委会还制定或修改了涉及实施城乡规划、村委会选举、人口与计生、广电设施保护、拥军优属、征兵工作等法规。

  彰显地方特色先行先试。一是立法推动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创制性立法,林权登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现代物流业发展、茶产业发展、流域水环境保护等一批法规在全国率先出台。许多法规在制度设计上有创新,文物保护条例对保护水下文物、涉台文物、中央苏区革命文物分别作出专章规定;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人身伤害赔偿实行统一标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护照与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证明效力;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规定,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体育彩票公益金也要有适当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等等。二是立法促进闽台合作。制定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对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和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区、金融服务、权益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赋予来闽投资台胞本省居民待遇,允许台胞投资国家禁止之外的各类行业项目,经批准可以兴办台胞子女学校。除专项涉台法规外,茶产业发展、科技进步、气象、邮政等条例,都有专门章节或者条文对闽台交流合作作出规定。重视加强平潭开放开发的立法研究,建议全国人大授予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于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特别立法权。三是立法保护生态资源。制定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建立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跨行政区交接断面水质管理制度,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重点加强对工业废物、危险废物、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督管理;制定“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理顺保障土楼物权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关系,明确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坚持开门立法。积极拓展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和途径,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确定立法项目和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都通过人大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立法过程中的焦点、难点问题,注重通过专题调研、调查问卷、论证、听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二是完善立法机制。精心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认真落实立法工作责任制。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立法计划。坚持多元化的法规起草渠道,努力避免部门利益倾向的影响。坚持和完善三审制和统一审议制度,不断提高审议质量。积极探索开展立法后评估,并将立法评估与法规清理工作结合起来。三是维护法制统一。先后开展了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以及涉及行政强制的专项清理工作,废止了9项法规,对40项法规的部分条款作了修改。

  二、依法行使监督权,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五年来,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3项,开展执法检查39项、专题询问2次,依法审查报备的省政府规章19件,福州市、厦门市政府规章38件,其他规范性文件489件。

  促进海西建设和闽台交流。一是推进海西建设。听取审议关于国务院支持海西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情况、“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等报告,开展港口法及我省条例的执法检查,审议海西城市群发展规划以及我省城镇体系规划,视察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着力推动产业群、港口群、城市群联动发展。全力支持平潭开放开发,连续三年批准同意安排部分地方债券资金用于实验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应对金融危机。听取审议“三保”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推动出台12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措施。组织开展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检查,针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较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难、就业形势严峻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听取审议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深入推进“平安福建”建设,有效缓解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三是促进闽台合作。听取审议闽台交流合作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了有关对台法规、政策的落实。

  促进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一是推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听取审议关于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信息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旅游发展、海域使用管理等情况的报告,开展专利法及我省条例的执法检查,有力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各项工作。二是推动计划预算有效执行。每年都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的报告,突出对落实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情况的审查,突出对预算收支平衡、法定支出、重点支出等方面的审查,突出对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要求省政府加强对财政资金尤其是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规范部门预算细化与管理,积极有序推动预算决算公开。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三是推动“三农”工作稳步发展。围绕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林业改革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等问题,听取审议关于农业“五新”推广、“六千”水利工程建设、加快造林绿化等情况的报告,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针对“三农”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三农”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扶贫开发,促进了全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四是推动可持续发展。开展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政府采取措施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两次开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连年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持续推进我省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省建设。

  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一是坚持民生优先。在教育方面,听取审议民办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在医疗卫生方面,听取审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在住房方面,听取审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专题询问;在养老方面,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在社会保障方面,着重开展有关社会保障、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把财政支出的重点更多投向民生领域。二是关注公共安全。先后就食品安全、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和防灾减灾等开展了一系列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效推动公共安全制度建设。其中,食品安全方面的执法检查进行了3次,还听取审议了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有力促进了食品安全环境的改善。三是促进公正司法。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加强诉讼调解、民事审判与执行、基层建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等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清理超期羁押、渎职侵权检察、刑事审判监督、基层建设、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情况的报告,开展了监狱法执法检查。要求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保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做好信访综合分析和转办交办督办工作,推动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28000多件,接待来访30000多人次。

  为了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着力改进监督方法。2011年进行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先后有4位副主任带队,把明察与暗访、问卷调查与抽样检测、随机抽查与溯源追查结合起来,发现问题要求立整立改,增强执法检查的效果。着力加强跟踪问效。2010年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选取20个环保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项目,连续3年跟踪督办整改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有力推动解决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的污染问题。着力完善监督制度,制定了监督法实施办法,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执法检查。开展了两次专题询问,既丰富和拓展了人大监督的形式,又有力推动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9日 16:57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