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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凯: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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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星期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表决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

  [马凯](三)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我国地域辽阔,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国务院部门管得过多过细,既管不了管不好,又不利于地方因地制宜主动开展工作。为更好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方案》提出:

  一是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对已列入国家有关规划需要审批的项目,除特定情况和需要总量控制的外,在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减少审批后,一律由地方政府审批;对国家扶持地方的一些项目,国务院部门只确定投资方向、原则和标准,具体由地方政府安排。地方政府也要按照这一精神,大幅度减少投资项目审批,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二是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一律下放地方。

  三是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大幅度减少、合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下放地方,为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财力保障。

  改革后,地方政府要增强大局意识,更好地肩负起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的责任,国务院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下放过程中,要避免发生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问题。同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当发生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紧急情况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0日 11:04 来源:新华网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