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在了解四川法院开展“司法大拜年”活动的情况后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四川法院通过“司法大拜年”活动服务民生所取得的成效,并要求法院持之以恒地开展司法爱民、便民、护民活动。
自2012年开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连续两年在春节前后集中开展了以“服务民生、争创一流”为主题的“司法大拜年”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尤其是2013年春节前后,四川高院将“司法大拜年”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改进工作作风等举措相结合,扎实做好各项司法为民工作,实现了全年工作的良好开局。4月3日,王东明批示:省高院开展司法爱民、便民、护民活动很有意义,望持之以恒,取得更多成效。其他政法部门也应结合实际,创新方法,切实推进司法为民工作落实,密切司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公平正义,树立良好形象。
日前,四川高院党组认真总结“司法大拜年”活动中的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司法为民工作长效机制。四川高院确定,今后每年春节前一个月为“全省法院‘司法为民大拜年’活动月”,集中开展司法爱民、便民、护民活动,密切法院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同时,今年将在全省实施“司法为民工程”、“基层基础工程”建设,着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着力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效能型”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推进阳光司法,提升审判质效,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推进全省法院工作实现新突破、新跨越。(记者 聂敏宁 通讯员 邓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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