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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常委会7大措施应对4·20芦山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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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0日下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三次(扩大)会议召开,就积极应对“4·20”芦山地震的有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张东升主持。

  会议传达了省委关于切实做好“4·20”芦山县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名单。会议强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行动,按照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以及王东明书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压倒一切,救灾压倒一切,紧急行动起来,全力以赴,科学有序抗震救灾”的指示精神,严格服从省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人大实际,科学有序地参与抗震救灾工作。机关各单位要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坚持应急值班制度,加强向省委的请示汇报,保持与灾区各级人大的联系,同时按照省委要求安排好当前人大工作。

  会议决定,当前省人大机关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尽快发出关于动员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抗震救灾活动的通知;二是向灾区人大及人大代表发出慰问信;三是从机关公用经费中挤出一部分,支持灾区人大机关抗震救灾;四是及时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通报“4·20”芦山县地震情况,安排做好当前工作;五是及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向灾区人民开展捐款捐物活动;六是及时向全国人大和省委报送省人大机关开展抗震救灾的工作情况;七是适时派常委会领导到雅安灾区看望慰问人大代表和群众。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1日 14:40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魏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