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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坚持群众路线 发展枫桥经验

夏宝龙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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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上午,浙江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我省考察时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工作。

  省委书记夏宝龙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枫桥经验”是我省的“传家宝”、“金名片”,也是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0周年。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政法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既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枫桥经验”的核心内容和基本精神,又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赋予“枫桥经验”新的内涵,不断形成新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把这一“传家宝”紧紧抓在手上,使这个“老传统”历久弥新,让这棵“常青树”更加枝繁叶茂。

  会议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落实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之中。“枫桥经验”体现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要求,就是做群众工作的经验,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法工作上的实践典范。要突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内涵,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战略性、根本性任务来抓,把依靠法治与群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让群众广泛参与到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中来,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和谐的中流砥柱。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一手拿“经济报表”,一手拿“平安报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

  会议强调,要认真组织开展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0周年相关活动,以此为契机全力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和过硬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前列。要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着力加强乡镇工作和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继续狠抓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平安浙江建设的基层基础,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记者 应建勇)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11:55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