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明
李新明,男,汉族,1959年10月出生,青海平安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2007年4月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公共管理硕士,教授职称。现任兵团党委常委,兵团党委、兵团秘书长,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主任,兵团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1977年9月 农三师43团5连职工;
1979年9月 塔里木农垦大学农学系农学专业学生;
1983年7月 塔里木农垦大学党委宣传部干事(其间:1984年9月至1985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教师进修班学习);
1987年10月 塔里木农垦大学党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
1988年11月 塔里木农垦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1年1月 塔里木农垦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1992年5月 塔里木农垦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
1994年5月 塔里木农垦大学党委副书记;
1996年6月 塔里木农垦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其间:1997年9月至1998年1月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2000年10月 塔里木农垦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纪委书记;
2001年8月 塔里木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其间:2006年2月至2007年1月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学习);
2010年5月 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主任;
2011年11月 兵团党委、兵团秘书长,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主任,兵团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2012年2月 任现职。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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