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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扎实推进海洋强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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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这是党中央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和世界潮流,在深刻总结世界海洋强国和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历程及其经验教训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建设海洋强国必须落实到建设海洋强省、海洋强市这个基础上。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团结拼搏、扎实工作,扎实推进海洋强省建设。

  江苏海洋资源丰富,滩涂面积全国之冠,沿海地区经济基础较好,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具有良好条件和独特优势。近年来,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八项工程”、推进“两个率先”的要求,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切实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全力服务沿海开发战略和海洋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海洋经济加速发展。2012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约为4800亿元,同比增长13%左右,占全省GDP比重达到8.7%; 沿海地区生产总值突破9000亿元,占全省比重提高到17.2%。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江苏国民经济新的增长极。二是海洋政策法规和规划体系逐步健全。近十年来,我省先后颁布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办法》、《江苏省渔业水域占用补偿办法》等政策法规,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江苏省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等发展规划,有力促进了依法管海、科学用海和海洋事业发展。三是海域海岛管理日益加强。全面推进海域管理“三项制度”落实,建成海域使用动态监测监视系统,实现省市县联网和网上审批。2012年10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了《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12)》,这将是我省今后一个时期海域管理的重要依据。2012年新确权用海297宗,省级征收海域使用金达8.65亿元。推进海岛管理保护,省政府批准了《江苏省海岛保护规划》。创新海域管理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政策意见,全省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累计超过120亿元。四是海洋科技和预报减灾公益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先后组建了“江苏省海洋装备产业技术合作联盟”、“江苏省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合作联盟”两个重要海洋科技创新平台, 大丰海洋生物产业园区被认定为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江苏908专项通过国家验收,构建了“江苏数字海洋”信息基础框架系统,专项成果已广泛应用于沿海开发。加快海洋预警报体系建设,省级财政加大投入建设海洋观测浮标、验潮站和外海观测平台,建成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环境保障服务系统,海洋预警报条件明显改善。五是海洋环境保护稳步推进。与环保部门建立了合作工作机制,与省发改委、省环保厅联合编制了《“十二五”近岸水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加强对沿海入海河流、沿海工业园区和沿海城镇生活尾水的源头监管。强化海洋环境监测,加强涉海工程项目用海环评与监管。建立了2个海洋特别保护区、2个海洋公园和多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和人工鱼礁建设。积极推进海洋生态补偿,2011年连云港港航道工程项目单位出资9900万元,用于海洋生态修复。六是海洋执法能力明显提升。所有沿海县(市)全部成立了海监机构,持证执法人员300多名。新建的1000吨级海监船已经入列,600吨海监船加紧建造。组织开展“海盾”、“碧海”、海岛、海洋文化遗产、海砂开采等专项执法行动,参与国家维权执法。

  在新的发展阶段,江苏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全面建设海洋强省,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建设海洋强省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按照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先进、海洋管理有序、海洋生态健康、海洋保障有力的基本目标,加快海洋产业发展,加大海域资源开发力度,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升海洋开发与保护水平,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到2015年形成基本完善的海洋管理体系,海洋事务综合协调与管理能力显著提高;到2020年,有2/3的市、县建成海洋强市、强县,基本实现建设强省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壮大海洋经济规模。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港产城联动,全力打造以沿海、沿江为两轴的海洋经济新格局。认真实施《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和《江苏省“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以改造提升海洋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为重点,推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扩大海洋经济总量。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港口物流、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医药、滨海旅游、海洋服务业等产业,调整提升海洋船舶修造、海洋渔业、临港工业等产业,加快构建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竞争力较强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海洋经济的贡献率明显提升。

  (二)着力健全完善海域海岛管理机制。坚持依法管海、科学管海,全面落实海洋功能区划、海域权属管理、海域有偿使用“三项制度”,优化管理服务,增强海洋管理工作对海洋经济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严格执行用海年度计划管理及用海申报、环境评价和审批制度,规范各类产业用海,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快海洋管理方式创新,健全海域 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全面开展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推进海域使用权有序流转,促进海域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认真落实《江苏省海岛保护规划》,强化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工作。创新陆海统筹管理模式,全面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三)着力加快海洋科技创新。实施科教兴海战略,积极整合省内涉海科教资源,重点发展海水高效增养殖技术、海洋生物工程技术、海水综合利用技术、海洋新能源开发技术,优先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加强近海环境监测预报技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开发及应用等。推进盐生植物种植和综合利用,加快建设盐城风能与海水淡化产业示范园区、以大丰港为核心的江苏海洋生物产业园。创建一批省级、国家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四)着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尊重自然,注重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加快海洋资源环境保护体系建设,强化海洋环保跨区域、跨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建立海洋环境分级责任制。推进海洋环境容量研究,加强海陆污染综合防治,加快建立污染物排海控制制度,着力推进减排降污。强化海洋环境监视监测,积极推进沿海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环评公示制度,认真开展现状调查数据资料审核工作,坚决把好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核准的关口。加大海洋生态修复力度,健全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海洋公园和海洋生态建设,完善海洋环境应急预案,促进海洋生态环境好转,努力建设美丽海洋。

  (五)着力提高海洋预报减灾水平。贯彻落实《海洋观测预报条例》,加强全省观测网规划建设,增强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高海洋预警预报水平。全面推动我省警戒潮位线的核定项目建设,加强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环境保障服务系统的运行管理,不断加强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六)着力提升海监执法能力。积极参加国家海洋维权活动,继续加强海监船、维权基地等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执法实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支持依法依规用海,纠正违规用海,坚决查处违法用海,精心组织好“海盾”、“碧海”、“护岛”、千里海疆巡查等重大执法行动,坚决查处大案要案。(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8日 15:36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