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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是落实八项规定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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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初,中央公布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引起了全国各族人民的高度关注。八项规定的出发点是转变工作作风,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关键是制约和监督权力,动力是改革创新,保证是制度建设,要求是求真务实,目标是建设廉洁政治。落实八项规定就是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围绕制约和监督权力,不断推进制度建设,将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具体实践。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生动体现,为民、务实、清廉既是党的政治本色,也是八项规定的本质要求。党的历史证明:只有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党的工作才有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党才有永不枯竭的力量源泉。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党的事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尊重人民群众权力主体地位,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基本要求,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和社会权利,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必须用制度明确行政权力的边界。制约和监督权力必须构建防止权力越界运行的“隔离墙”,变“无限”权力为“有限”权力。其首要任务就是从宏观上明确行政权力运行的边界,再用具体的流程从微观上加以制约和监督。这就要求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和政社分开的总体要求,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和文化等诸权力的边界,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着力点,实现行政权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微观领域管理中有序推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机制和文化机制的基本功能,逐步建立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自治、市场依法运行和文化依法传承的权力结构,实现依法治权。

  必须明确制度建设的优先方向。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制约和监督权力需要科学的制度来保证。我国初步建立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但还完善,突出表现就是制度不足和制度过剩的问题同时并存。制度过剩是指某些领域的制度供给太多,出现了大量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制度。制度不足是指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一些基础性制度供给不足。制度建设必须更加注重顶层设计,更加注重制度创新路径选择,更加注重核心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围绕保障人民的监督权,构建以党内监督、政府监督和舆论监督为核心的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

  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制度。求真务实是八项规定的基本要求。它要求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工作实践中发展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做到求真务实,要用群众标准和实践标准来评价。群众标准就是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就是以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全部工作的最高标准。实践标准就是以实践来检验我们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从根本上说,两者是统一的,统一于为人民服务的伟大实践。具体地说,就是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落实八项规定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起科学评价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参与到对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评价中来,以制度保证八项规定的基本要求得以实现。

  (作者:河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卜万红)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3日 04:40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