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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能量”:实现中国梦的助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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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日益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 “正能量”一词越来越被广泛热议。何为“正能量”?字面上解读“正能量”前提是“正”、其次须“能”、再次有“量”,简单地说就是:原发自主观内在的、具有创新意识、开拓精神及时代特色且足以促进社会发展的能动力量。笔者以为,既然推动形成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动力来自于广泛、深入、持久地培育、凝聚、传递“正能量”,那么,当前举国上下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研读认知把握的过程,正是充分吸取“正能量”的过程。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指引鼓舞下所实践创新的过程,则正是“正能量”的释放过程。但“正能量”不仅是提振精神、鼓舞士气的口号,必须用发展的眼光维护“正能量”、提升“正能量”,并扎实地做好改进作风、传承信仰、增加公信等基础性工作,在培育、凝聚、传递“正能量”上作大文章、用真功夫、见实效果。

  改进作风

  ——培育“正能量”的核心基础

  培育“正能量”须假以时日、循序渐进,故力求多途径且谋长远。应注重“正秉性”、“正意识”、“正氛围”、“正毅志”、“正历练”、“正自信”、“正欲望”、“正嗜好”的作风培养,以保持韬光养晦、趋利避害、虚功实做的积极姿态,并在实践积累、改进风气、勇于作为等方面有发展、有建树、有创意、有实效,努力营造培育“正能量”的良好氛围。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并将之作为执政党长期的重大实践课题。事实上,人民群众一直以来十分关注执政党的作风建设,始终把作风好坏作为评价和判断各项建设成就的重要标志之一。作风与“正能量”成正比关系。好作风能坚挺提拔“正能量”,作风越实、“正能量”越大、干事兴业的劲头越足。而作风的历练,始终离不开“正能量”的主导。过硬的作风历来是战胜困难与挑战的一大法宝,也是开拓创新的强大武器。无论“三大作风”还是“两个务必”,也无论是“八个坚持”还是“四个大兴”,其主旨都是加强作风建设。只要我们扭住改进作风这个关键点,就能增添底气、振奋精神、光大作风,并在不断进取中培养“正能量”。而抓作风建设的目的,说到底就是服务社会发展、聚集“正能量”、实现“中国梦”。改进作风培养“正能量”的基本实现途径就是通过认真治理整顿作风上的不实之举,消除“庸、懒、虚、浮、散、奢、骄”,把一切问题放到实干中解决、让一切设计通过实践去推进,使一切机制经受检验再深化,彻底打破“开会就是狠抓、发文就是措施、口号就是重视、汇报就是落实”的形式主义怪圈。正作风就是实干,培养“正能量”仍然要靠实干。一句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靠实干,基本实现现代化要靠实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靠实干”(摘自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传承信仰

  ——凝聚“正能量”的核心价值

  信仰是永远的指路明灯。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仰,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中国革命、建设实践和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成功经验足以说明,因为有了坚定的信仰,而忘我奋斗、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俯拾皆是、不胜枚举。的确如此,革命战争年代,无数共产党人为了革命的成功,南征北战,流血牺牲,靠的正是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平建设时期,无数共产党人为了社会主义事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靠的还是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改革开放以来,无数共产党人为了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顽强拼搏,勇往直前,靠的仍然是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

  凝聚“正能量”必须坚持崇高的信仰,而“正能量”就是当前推动实现信仰的强大动力。因为我们信仰的理论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成果——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其社会形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价值形态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祉,这些构成信仰的要素都已被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可和接受。正是因为有了这般信仰,才使党领导亿万民众勇敢面对和经受各种考验和磨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凝聚和提升全民族“正能量”的任务艰巨而光荣。实现“中国梦”、建设“美丽中国”,造福子孙后代,“正能量”功不可没并成为新的历史时期传承信仰的不竭动力,进而成为创造“中国奇迹”、拓宽“中国道路”、提升“中国影响”、巩固“中国文明”的助推器和加速器。“正能量”的无限作用正在不断拓展着民族和国家的发展视域、昭示着民族和国家未来的发展方向。这就是在传承信仰中凝聚“正能量”的实际作用。

  增加公信

  ——传递“正能量”的核心要义

  “正能量”是确立公信的基石,是实现人际和谐、社会正气、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释放和传递“正能量”的初衷,就是要通过“正能量”影响和促进经济、人文等领域广泛确立的具有普世意义的社会公信。因此,“正能量”在社会公信建树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必须正确认识社会规律、采用务实的思维方式、把握个中辩证关系,通过“以德育信”、“以法固信”等有效途径来推动实现社会公信。

  以德育信。悠久的中华历史中蕴含着丰富的诚信文化,体现了忠实守信和情理处事的精神,强调追求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规则。社会生活中涌现的诸多“最美”效应,都充分说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诚信思想在当今依然有极强的生命力。因此,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离不开“正能量”因素,需要弘扬先进文化的“正能量”和伦理道德的“正能量”,并借以夯实理念层面的“以德育信”的基础,营造诚实守信者光荣、失信作假人可耻的社会氛围。

  以法固信。眼下失信状况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法律规制。因此,迫切需要使用法律来规范与信用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构建以国家信用法律为主、社会信用活动规则为辅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并通过日益完善的政务公信、社会公信、司法公信的机制来保障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用法治的社会效能维护社会诚信的实效。(作者:厦门市检察院机关党委 吕强)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6日 04:42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