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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级各部门学习贯彻中央教育实践活动会议精神 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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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浙江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省级各部门以各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表示,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中心,结合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浙江省纪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传达学习。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正人先正己”,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认真对照检查,做到边学边改、立整立改,自觉争当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表率,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浙江省委组织部充分发挥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举全部之力抓紧抓实抓好,切实搞好整个活动组织协调,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精彩,创造新鲜经验,提供借鉴示范,努力取得群众满意效果。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把开展活动和促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达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目的,努力做到“两个走在前头”:全省走在全国前头,部机关走在省直单位前头。

  浙江省委宣传部要求全省宣传系统端正态度,坚持一开始就整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坚持开门听取意见,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严字当头,立说立行。改进作风,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以党员干部宗旨意识的新增强、改进作风的新进展、服务群众能力的新提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浙江省公安厅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剖析查摆问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省公安厅作风建设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边学边改,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全省公安工作继续走在前列。同时,与做好各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新时期“枫桥经验”作为党的群众路线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具体运用与实践,要总结好、推广好、实践好。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9日 14:13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