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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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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
上海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上海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2日下午在沪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韩正强调,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找准上海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活动的全过程。全市各级党委要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扎扎实实完成中央交给上海的任务,切切实实回应全市人民的期盼。

  中央第九督导组组长高祀仁出席动员会并讲话。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杨雄出席。上海市委副书记、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希主持会议。上海市领导殷一璀、吴志明、杨晓渡、屠光绍、徐麟、艾宝俊、尹弘、应勇、朱生岭等出席。

  韩正指出,要充分认识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必然要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上海而言,就是要找准、并解决上海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前一阶段,为抓好这次活动,市委进行了前期调研。群众和基层反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种种表现,在上海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还比较严重,已经到了必须下决心解决的时候。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过半年的前期准备工作,《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同时正式印发。《实施方案》阐述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分析归纳了上海在“四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上海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批次安排和方法步骤。

  《实施方案》指出,上海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能力。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实施方案》要求,上海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分两批开展,每批活动开展时间为半年,具体到一个单位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活动采取统一部署、依次推进、压茬进行,“一级带一级”的方式开展。市委班子要率先垂范,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市委常委建立联系点,对联系点所在地方和分管领域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示范带动和推进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谈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等。

  第一批:2013年7月初开始,2013年12月结束。具体安排: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以及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13年7月初开始。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及其直属单位,2013年7月下旬开始。市管企业、市管高校教育卫生科研单位以及所属的各类机构及其基层党组织,具体启动时间由市委相关部委商市委督导组后确定。

  第二批:2014年1月初开始,2014年7月结束。参加单位为:区县领导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区县以下各级机关和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

  《实施方案》强调,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本市各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派出督导组,对所负责地区部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促检查。(记者 曹玲娟)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3日 17:09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许轲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