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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整顿作风不虚不空不偏——关注山西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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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也是顺应人民期待的重大部署。为搞好全省活动,省委近期制定了《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活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重点内容、组织方式、批次安排等。记者就意见重点作了一些归纳梳理,在此呈现给全省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

  全体党员参与 县处以上是重点

  活动全程贯穿 “十二字”总要求

  按照我省方案,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党员中展开,其中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活动要求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动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和综改试验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十二字总要求。

  意见提出活动着重把握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联系思想实际、改造主观世界,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勇气,以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以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的态度,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坚持讲求实效,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意见指出,要紧紧依靠群众,坚持开门搞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活动一开始就要扎下身子去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个环节都要组织群众有序参与,让群众把脉、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切忌“自说自话、自弹自唱”。活动结束前,由上一级活动领导小组对下一级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补课、返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让群众看得见、真满意的效果。

  活动要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把教育实践活动同转型跨越发展和综改试验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摆布好时间和精力,使活动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推进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发展,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关注弱势群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工作的动力,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检验活动成效。

  省委带头 重点解决“四风”问题

  环环相扣着力抓好三个环节

  在全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是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主要方法是省委带头、自上而下。通过活动,达到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转型跨越发展和综改试验区建设的强大力量。

  意见要求,全省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抓好三个环节,即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其中查摆问题阶段,要求组织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省、市、县四套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少于两天,每个成员发言一般不少于40分钟。要以整风精神严肃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和诚恳的相互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坚决杜绝马虎敷衍、文过饰非、发泄私愤,更不能用“批评”抵制批评,搞无原则的纷争,切实达到 “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民主生活会期间,党员领导干部不要安排出差、出访。班子中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可邀请列席民主生活会,不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级领导干部同时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制度,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制度,金融企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要严格落实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自上而下 分批分层压茬进行

  不虚不空不偏确保正确方向

  意见要求,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流动党员在本县(市、区)内流动的,一般应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活动;在县(市、区)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尚未转移组织关系、且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其居住地党组织参加活动,暂时不能转移的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活动。

  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上而下、分批分层、压茬进行。总体分二批开展,每批大体安排半年时间,2014年7月基本结束。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第一批参加活动的单位为省级四套班子,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直属单位,省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省管高校。时间为2013年7月至12月。分三个层次压茬进行,7月上旬启动省四套班子教育实践活动,8月上旬启动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省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教育实践活动,9月上旬启动省属高校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直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暑假期间,省属高校领导班子要开展学习和调研。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直属单位可提前至8月与其同时开展活动。12月,对第一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第二批参加活动的单位为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党组织,时间为2014年1月至6月,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意见要求“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省委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全省活动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要抓紧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尽早开展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准备工作,同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指导好下一级部门单位活动。

  意见强调,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防止“一刀切”。根据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对象的情况,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指导力量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搞文山会海,不滥发资料简报,不搞层层检查评比,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沿着正确轨道深入推进。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7日 06:05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