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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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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的话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好党中央提出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实施意见,云南日报从今日起开设“贯彻八项规定 力促作风转变”专栏,集中反映我省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坚决整治不良风气,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以良好风气推动云南发展新跨越的行动;宣传我省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面推行“五级联动”工作机制解决群众诉求的做法和经验,为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提供有力保证。

  点击鼠标,进入平台,从村级开始,群众每件诉求的受理时间、访求事项、办理时限、答复反馈、满意程度等28项内容一目了然。“过去没有这个平台,群众诉求没人抓、没人管的事经常发生。现在群众诉求只要录入平台,其办理情况一目了然,基层办理不及时的上级就督促问责。”谈及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禄丰县纪检监察干部郭永冰对比着变化。

  去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省、州、县、乡、村“五级联动”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让群众怨有处诉、理有处讲、难事有处反映、问题有处解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矛盾解决在初期。

  畅通渠道 倾听民意

  走进楚雄市鹿城镇青龙社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前来说事办事的村民络绎不绝。为了更加方便群众特别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来反映问题,这个一年前还位于4楼的服务中心,如今已搬到了一楼大厅,群众诉求服务中心窗口下移这一小小的变化,一下子拉近了干部和社区群众的距离。

  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利益诉求逐渐增多,多元化地涌入信访渠道。如何履行职能,畅通渠道、解决群众诉求是摆在我省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大课题。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五级联动”机制,牵头组织协调,联合力量下查督办,将监督触角伸向社会最基层、工作最前沿,全省各州市多形式搭建平台,畅通诉求渠道,使群众的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群众诉求小事不出村、一般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楚雄州采取来信来电来访、手机短信及网络、政风行风热线、民情意见箱、诉求联络员、诉求工作联系点、领导信访接待日、下访约访、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政务服务机构等10种方式受理群众诉求,配套制定10个诉求受理工作办法,构建畅通无阻的诉求受理机制。

  大理市抓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源头,在全市142个村(社区)选举产生了勤廉监督委员会,参与办理群众信访诉求,从受理群众信访、办理业务范围、处理方式、联动方法、办理程序等作出规范和要求,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信访件连续3年逐年下降。

  便民利民要素的进一步整合,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的不断拓宽,让群众知道有诉求“向谁说、谁来办、怎么办”。

  完善制度 做好保障

  地处沾益县西平镇的龙泉社区居委会近年来因城市建设涉及大量征地拆迁、失地就业等问题,但仍然保持了7年零上访。谈及这一现象,村干部给出了答案:畅通诉求渠道,搭建联动解决诉求平台,建立解决诉求的监督机制,真正使群众沟通有平台,诉求无障碍,问题不过夜。

  去年,我省《关于及时报告和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规定》《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四级联动”办理群众重大信访举报暂行办法》等制度的出台,使省、市、县、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信访信息联动、交办联动、督办联动、直查快办联动、联合办信机制、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责任得到了进一步细化。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建立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联动办理诉求的相关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诉求办理的公信力,昆明市建立并实行群众代表参与信访调查制度,对涉及群体性利益的诉求问题,邀请群众代表参与核查,增进了办理过程的透明度。

  曲靖市抓住群众诉求受理、解决环节,采取领导“包办”联动、横向“联办”联动、重点督办联动、“四级联办”联动、群众“参办”联动的“五办五联动”措施,切实解决群众诉求。

  “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确保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德宏州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群众诉求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办法》,着重追究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过错和责任。

  群众诉求收集机制、群众诉求会商机制、群众诉求反馈机制、群众诉求办理监督机制、群众诉求办理情况目标考核机制……各项制度的建立、机制的完善,有效保障了群众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强化监督 跟踪问效

  2011年,大理市有关部门多次接到群众举报苍山保护区范围内有人开挖沙石从事非法经营,但举报人多次反映均未能解决问题。针对此情况,该市纪委迅速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召开协调会分析研究,明确工作任务,下达监察建议书,限时办结,保证了群众举报得到及时回应。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好自身的监督检查职能的同时,注重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其他职能部门的作用,整合力量资源,共同推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群众诉求工作的落实。

  省纪委、省监察厅着力改进作风,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制定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报告和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制度,并从全省各地排查上报的涉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中,筛选出36件,分别由委厅领导包案督办,督促解决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五级联动”和包案督办,督促解决了一批涉及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林地林产权属、国有企业改制、药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突出问题。

  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贯彻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各级信访诉求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回访,对有异议的案件认真评查,实现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早了解、早解决、早监督、早纠正、早治理。

  随着“五级联动”机制的不断完善,解决群众诉求工作关口前移,各级各部门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诉求当家事、把群众来信当家书的生动局面在云岭大地呈现。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9日 16:58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