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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会议 罗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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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0日上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主任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

  会议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为: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等法规草案的议案;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12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12年省级财政决算,审议省政府关于2012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南京市航道管理条例》等条例;审议人事任免案。

  会议结束前罗志军讲了话。他说,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修改完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指标体系,优化“八项工程”决策部署,全省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他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就上半年经济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在常委会期间,认真听取委员们的审议意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为保持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罗志军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最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人大是权力机关,也是民意机关,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中具有独特优势。省人大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人大机关的实际,突出作风建设这个重点,在解决实际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常委会党组要加强领导,机关党组要精心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动员机关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厅级以上干部,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作出表率。要统筹安排教育实践活动和省人大各项重点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大家共同努力,使人大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特色,多出经验,在省级机关带好头。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卫国,副主任张艳、公丕祥、许仲梓、赵鹏、刘永忠,秘书长吕振霖出席会议。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1日 08:56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