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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体现法院特色 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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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提出要以司法作风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云南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会议指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开展,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高度重视,要注重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体现法院工作特色,突出法院工作特点,抓住转变“四风”这一重点,完善机制,创新形式,认真查找问题,切实进行整改,并通过整改活动建立起长效机制。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对法院系统提出4点要求。

  一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提高对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的认识。二要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重点,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在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狠下工夫。三要切实抓好各个环节的重点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有效地推进,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贯通衔接起来,并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四要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以优良作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对法院系统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3日 14:05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