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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部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以过硬作风和成绩检验活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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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12日上午,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第二组到场指导。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罗保铭和中央督导组组长陈建国在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大会动员,对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根据省委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从现在起至12月基本结束。教育实践活动范围和对象是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重点是机关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实现四个“进一步”目标,即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会议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如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充分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是要求真务实、不走过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全体同志和机关全体党员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抓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三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职责;要积极探索创新方法,精心设计和组织具有人大特点的“自选动作”,突出人大特色;要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更加过硬的作风和新的工作成绩来衡量和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同时,还要搞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推动作风建设的正能量。

  省委督导组在会上传达了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要求省人大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要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在推进中心工作中深化活动,借活动之力破解工作难题。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作动员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力夫、陈海波、贾东军出席会议,会议由秘书长陈国舜主持。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3日 14:31 来源:海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