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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搞好学习教育 听取意见建议 明确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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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应群众新期待”、“让人民群众满意”……连日来,按照中央和西藏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西藏自治区第一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迅速行动,认真搞好学习教育,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本部门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紧锣密鼓积极做好活动启动前的各项工作,力争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各部门各单位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早准备、早安排、早行动,进一步研究完善活动方案,进行专题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会议座谈等方式,切实了解群众需求,问计问需于民,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找准问题和制定整改方案打下了基础。

  早准备,统一思想,认识到位。各部门各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党委(组)会、党员干部大会、学习会、专题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学习陆浩同志、陈全国书记在全区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和《区党委常委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提早做好各项准备。区直工委、自治区国资委、文化厅、审计厅、西藏日报社先后召开会议,要求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研究贯彻举措,准确把握活动目标,明确职责任务,理解要求步骤,掌握工作方法,切实增强自觉性、主动性、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一目的,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进度服从质量要求,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早安排,健全组织,打好基础。各部门各单位党委(组)及时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抓好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切实担起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相应责任,做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自治区民政厅要求,当前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尽快出台《民政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准备动员讲话材料,着手准备好召开动员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动员大会召开前,广泛征求机关干部、下属单位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广开言路,问计于民。三是按照《民政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学习内容,抓紧订购学习资料,全套整理,做到人手一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高度自觉,全程参与,休假、出差的党员干部要在动员大会召开前全部返岗,接受学习教育。

  早行动,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央、自治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把各个环节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区公安厅党委利用走访老同志、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了解厅领导班子在“四风”、“两问题”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制定100天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拟达到“基础大提高、素质大提升、执法大规范、科技大应用、作风大转变”的目标任务。

  与此同时,自治区派出的6个督导组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切实加强工作指导,与被督导单位党委(组)座谈,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区党委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起草《实施方案》及动员讲话等方面的情况,解答有关政策问题,共同就如何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有效沟通,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4日 11:58 来源:西藏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