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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认真落实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降幅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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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海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该省认真贯彻落实,在改进作风上下猛药、出实招,半年时间里全省“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5.46%,会议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4.69%。

  海南省各级财政部门细化201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原则上实行“零增长”或“负增长”,从源头控制开支。乐东县将县直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压缩30%,节省经费用于村级财务补贴;白沙县要求公务接待费在公用经费预算中比例不超过2%,并运用经费分析管理系统开展监督。

  该省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观念,在公务接待上简化礼仪、明确标准,严禁超标接待。该省外事管理部门按照“控制总量、突出重点、保压结合、服务发展”的要求,严格任务审查和出访人员身份审查,压缩出访团组在外停留时间,严控出访人数。省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出国经费预算和用汇额度“双控制”制度,严格按开支预算标准审核出国用汇额度,有效控制出国费用开支。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海南省坚持“有空编才批准购置车辆”原则,坚决执行先审批后购置制度。省财政厅严格按核定的各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情况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并按10%的比例调减省级各单位2013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等经费预算。

  海南省委带头转作风、正会风,将省委六届三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理论研讨会“三会合一”,会期由原计划的3天压缩到1天半,会议代表在机关食堂吃自助餐。海口市实行“无会日”制度,每周三不开会。去年12月至今年5月,海南省本级以及海口、儋州、文昌、琼海、五指山、定安、乐东、白沙等8市(县)的会议经费支出同比均下降30%以上。(记者 姚嘉 通讯员 张思峰)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5日 15:2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