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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两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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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7月15日召开的全市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上获悉,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市级领导班子及市级部门、市属国企和市属高校,时间从现在起到今年12月底。第二批为区县及其以下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时间是明年1-7月。

  会议要求,每个单位集中教育实践一般不少于3个月,要着力抓好三个环节的规定动作。一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二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三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会议强调,听取意见关键要听基层群众的意见,重点听取群众对党员干部在作风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突出意见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七条实施意见的意见,听取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建议。要在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不能以记了多少学习笔记、写了多少体会文章来衡量学习效果。不能用开了多少会议、搞了多少展板、发了多少简报、写了多少总结来评价工作成效。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6日 06:17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