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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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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检察院昨天召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要求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检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这四个目标。

  路志强指出,要通过加强教育、听取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执法为民意识,使党员干部思想有新提高;通过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对症下药,狠抓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使执法作风进一步改进,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通过走进群众、服务群众,有效解决群众难点问题,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通过反对“四风”、整肃队伍、严明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彻底根除“四风”存在的土壤和温床,筑牢检察工作群众基础,使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检察影响力进一步拓展。

  据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甘肃省检察院将坚持用好的作风开展活动,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活动取得差异化、特色化、精细化的效果。

  此外,为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甘肃省检察院成立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日常工作。各支部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机关党员、干部全体参与、全程参加。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6日 13:36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