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辽宁省法院:重点强化司法为民观念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7月18日,辽宁省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就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周密安排。

  会议指出,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条主线,突出“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联系机关和各部门工作实际,坚决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使省法院机关领导干部、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司法作风进一步改善,法官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进一步密切,法院与法官为民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树立,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会议强调,要全面把握活动整体要求,消除模糊认识,杜绝忽视的思想、观望的心理、敷衍的态度、担心的情绪,特别是要克服活动与己无关和不过是一阵风等错误思想,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到活动之中。要按照省委提出的“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的要求,注重“四个强化”,即强化司法为民观念,做到公正司法;强化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强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强化“窗口建设”,做到文明司法,推动我省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9日 07:57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