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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听取经管部门对教育实践活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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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邀请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银监局等15个经济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听取对高院党组和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各部门负责人结合行业特点,围绕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转型发展、非公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利用,提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集资打击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加强基层法官队伍建设,加强法院宣传工作,特别就“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高院党组表示,将对意见建议认真梳理,作为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措施,迅速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务实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9日 15:23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