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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督导组认真开展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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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部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后,第一督导组立即行动,组长、部人事教育司副巡视员刘素文召集全组成员召开两次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苗圩部长在部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细化督导工作要求、工作方法及工作步骤。

  督导组分别与所督导的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海通信管理局,以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通信学会、人民邮电出版社等9家单位负责人进行衔接,了解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准备情况以及动员大会筹备情况,研究制定了督导工作方案,明确了动员大会时间以及后期两个环节初步时间安排,并对9家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动员进行了细化。

  7月11日,第一督导组出发,奔赴南京、合肥、福州、上海等地,开始为期十天的督导工作,将分别参加所督导单位的动员大会,并分别与所督导各单位领导座谈,就有关情况进行沟通与督导。

  为进一步搞好督导工作,组长刘素文对督导组成员明确提出六条要求:一是要严守工作秘密,对督导过程中接触的工作信息、资料要妥善保管,做到涉密信息不泄密,工作资料内部掌握。二是在督导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材料、谈话记录、数据表格等要专人负责,防止遗失。材料撰写过程中不需要存档的材料要及时销毁。三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事,不准违背组织原则发表个人意见和有损组织形象的言论。四是吃饭自助、不用所在单位领导同志陪同,住招待所,接待一律从简。五是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对群众热情接待,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六是不安排听取与督导内容无关的工作汇报,不干预被督导单位的工作。刘素文要求督导组成员在督导工作过程中,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部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9日 16:03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