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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直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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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机关干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把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务求取得实效。

  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提出要真正使“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成为检验公安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真正构建起“警爱民、民拥警、警民一家亲”的和谐警民关系。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进全运安保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安保工作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

  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在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中突出体现人民属性。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把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的能力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

  省工商局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要用“眼睛”说话,把“眼睛向下”与“眼睛向外”紧密结合起来。省工商局提出的“眼睛向下”是将目光紧盯系统内的基层业务,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使得系统根基牢固。“眼睛向外”则是把企业、群众的需求和期待摸清,找准自身业务建设的主攻方向,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3日 07:22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