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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应多“反求诸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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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求诸己”,意指遇到挫折时切莫责怪他人,而应先反过来从自己身上找出问题的症结,并努力加以改正。党员干部要改进作风,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需要他律与自律有机结合,而自律的关键是“反求诸己”,遇到矛盾和问题时,不是向外去找借口和理由,而是多从自己身上查找原因。

  “反求诸己”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因为党群关系是不是密切,取决于是不是真正践行群众路线,取决于党员干部怎样看待自身、看待群众。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党员干部既是活动的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更是活动的参与者。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来看,“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都是针对党员干部自身思想和行为逐步深入的反思与洗礼。聚焦作风建设,解决“四风”问题,就是一次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过程,这正是要求党员干部“反求诸己”。

  “反求诸己”是党员干部站在道德至高点的内在要求。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不但需要解决当前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更要承担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这一历史使命决定了我们党始终肩负一种文明传承的责任,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人格修养和道德境界提升的追求,又使得中国共产党需要站在道德至高点,成为一种表率和榜样。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始终“为政以德”,“反求诸己”,在道德上不断净化自己。如此,才能“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才能“身正而天下归之”。

  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在看待部分群众对党的工作不理解,甚至对党员干部的不友好问题上,总是向外寻找客观原因,归咎于时代变了,群众思想复杂了,群众的要求太多了等等,而很少向内从自身找原因。如此严于律人、宽于律己,让群众很反感,也就容易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这对于工作的开展是极其不利的。党员干部应当多多“反求诸己”,不找借口、不推责任、敢于担当,在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中对自我进行拷问和审视,将外在的强制约束转化为内在的自觉遵循。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3日 17:40 来源:广西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