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强调
人大工作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7月22日至2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进一步深化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认真研讨人大工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思路和举措。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忠、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秘书长鲍常青参加学习交流。
会议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落实和体现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工作实际上就是党的群众工作。要坚持用党的群众观点来指导人大工作,用党的群众方法来推进人大工作,重点要实现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统一、全面履行人大法定职责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统一、完善民主公开的工作机制与增强人大工作实效的高度统一。
会议强调,要提高立法质量,围绕推动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贯彻落实,重点加强保障民生、保护生态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努力使地方立法成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法制保障,同时,要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和采纳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要把关系自治区科学发展全局、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通过监督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代表更多地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实际情况,通过代表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引导代表把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到群众中;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要坚持从群众路线、群众立场、群众观点出发,发挥人大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等方面的优势,提高人大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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