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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明到贵州省法院调研并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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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人一起,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并就省人大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

  李春明一行先后考察了省法院信息中心、审判庭,听取了法院院长李静关于全省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汇报。李春明说,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五个湖北”建设这个中心,以司法公信建设为主线,以“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为目标,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法治湖北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希望省高院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倾心为民服务,努力克服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李春明在认真听取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对省人大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后指出,根据宪法规定,审判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工作与法院工作虽然职能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要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将在征求省高院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和检查人大工作中的不足,认真查找“四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用整风精神加以整改,为保障法院公正司法进一步做好监督、支持和服务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余堂等参加调研。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5日 12:42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