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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高检院党组党的群众路线专题研讨会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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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实现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必须在思想深处深刻理解我们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才有多重。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与人民满意度是一致的。人民满意度提高了,我们的执法公信力才能提高。”7月25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专题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如是说。

  这是一次务实的会议,整整一天时间,高检院党组每位同志都发表了自己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和感悟,两名高检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也作了发言,高检院各厅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全程列席旁听。与会人员聚焦四方面问题:如何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的特殊必要性;结合实际解决检察机关存在的“四风”问题;建立检察机关群众工作长效机制。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传家宝”

  与会者一致认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我们党90多年的奋斗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表示,纵观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历程可以看到: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如果背离群众路线、脱离群众,党的事业就会受到挫折。

  “群众路线可以说是我们看家的一手,是我们最大的政治优势。”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说,我们党就是依靠人民起家的,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始终是我们党克难制胜的传家宝,我们要始终做到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实事求是、一心为民。

  高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孝清认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脱离群众就像“温水煮青蛙”,时间久了政权就会不稳定;坚持群众路线,在和平年代比战争年代具有更大的必要性,需要更多的自觉性。

  高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表示,教育实践活动是党面对新的历史条件和任务进行的一次自我革新和自我完善,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思想改造和灵魂净化。应当从当前面临的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出发,真正按照“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要求,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

  人民检察院首先承担的是对人民的责任

  7月24日,在高检院征求基层各界代表意见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瑞昌市公安局肇陈派出所教导员周俊军认为,群众对公安、法院比较熟悉,相对而言,检察院给人的感觉是最“神秘”的。他的意见让高检院领导深有触动。

  那么,作为首先承担的是对人民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如何才能破除“神秘感”,实现与人民零距离接触?

  朱孝清提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检察机关而言具有特殊的必要性和意义,与其他政法机关相比,检察机关直接跟群众打交道的机会相对少一些;检察工作专业性虽然很强,但也应坚持专业化与民主化统一结合,使案件处理既符合民意,又符合专业标准。

  “践行群众路线,要对思想深处的错误观念开展批评剖析,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逐一破解。”高检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表示,为实现干群、检群关系融洽,要注重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找准切入点,切实解决问题,让人民群众看到实效。

  邱学强认为,在司法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是坚持我国国体和司法机关根本性质,坚持我国司法权政治属性,保持司法工作强大生命力,促进公正执法、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

  “群众路线是检察工作的根本路线。”胡泽君表示,执法为民是检察机关应该始终牢记的根本宗旨,要切实加强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在不断改进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解决“四风”问题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检察机关如何践行群众路线?与会者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通过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确保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执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公正。

  “7月3日,曹建明检察长在高检院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深入剖析了检察机关的‘四风’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些问题在我们的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邱学强表示,在作风建设上,侦查和预防部门的干警并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因长期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风险很大。在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切实解决好侦查和预防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检察机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首要和核心的是要不断提高自身执法能力和水平,保证严格公正执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执法的公平公正。”孙谦表示。

  “屋漏在下,止漏在上。”莫文秀认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扭转“四风”。把自身放在人民群众的显微镜下,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规定搞“四风”者,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曝光和处理,切实让人民群众看到决心和力度。

  高检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如林说,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上下功夫、见成效,在端正群众态度、忠实履行职责、推进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在提高免疫能力、强化自身监督、健全约束机制上下功夫、见成效。

  高检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说,通过依法行使检察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适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四风”问题,应该在这方面下功夫。

  “‘四风’问题,不仅反映在执法办案中,也存在于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高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柯汉民认为,反对“四风”,必须从一点一滴做起,一言一行改起,要“促学风”、“改文风”、“正会风”、“兴调研求实之风”、“弘扬真抓实干之风”。

  把群众工作做成“基础工程”

  如何提高检察机关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与会者普遍认为,应着力建章立制,把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作为首要要求,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作风标准,把群众工作做成“基础工程”,在真抓实干中凝聚群众力量、赢得群众支持。

  “公开才能公正,公正才有公信力。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柯汉民认为,检察机关应当坚持和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在完善制度上出实招,建立和完善检察工作群众评议机制,健全在组织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的工作机制。李如林认为,必须把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下大力气抓好各级各类检察人员的专门培训。

  “作为检察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打扫思想灰尘。”高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常韧表示,要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干好本职工作,抓好当前,谋划长远,严于律己,秉公用权,当好表率,促进自身素质能力、工作水平、工作作风有新的提升,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高检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连福表示,把联系群众体现在检察工作中,应着力从三方面建立机制:检察干警必须走出机关,经常到群众中“接地气”,建立与群众的深厚感情;要了解群众的生活状态和需求,肃清“官本位”思想,牢固树立为民意识;要在工作中倾听群众呼声,重视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和核心价值观,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曹建明检察长在专题研讨会上提出的这“三个坚持”,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6日 11:44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