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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分类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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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甘肃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分类指导意见

  为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甘肃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针对省直机关、省属高校和省属企业3个分类指导意见,既遵循统一的原则要求,又体现不同行业单位特点。

  据悉,省直机关《指导意见》指出,省直单位作为全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走在前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要扎实抓好学习教育,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坚持“三个”带头:省委常委联系单位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带头、省直部门党组(党委)带头、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征求意见,领导班子要带好头,突出重点、聚焦“四风”,到最了解情况、最有发言权的群众中听取意见。要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紧密联系实际,切实把问题找全、找准、找透。要自始至终抓好整改和建章立制,突出“实践”特色,坚持即知即改,从活动一开始就着手健全作风建设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让广大群众看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要统筹安排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时间,制定每个环节的推进时间表,统筹安排当前工作和教育实践活动。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督促检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6日 17:09 来源:甘肃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