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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农牧办:把足迹留在基层 把服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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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农牧办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做好当前农牧办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上、把足迹留在基层、把服务落到实处。

  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制定涉农涉牧重大政策。农牧办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和现代农牧业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村牧区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制定了《2013年新农村新牧区示范嘎查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了11个示范旗县、30个示范苏木乡镇、300个示范嘎查村;积极与自治区28个厅局对接,建立了项目会商机制,形成了合力推进示范点建设的良好态势。同时,完成了对2012年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288个示范点规划的考核验收工作。

  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农牧办工作有机结合,围绕自治区党委“三农三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7月15日,农牧办派出4个专题调研组,围绕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生态移民、社会扶贫和县域经济发展等内容,深入6个盟市、13个旗县,走进乡村、深入农牧户,召开多层面的座谈会,听取农牧民群众的心声,广泛征求基层党委、政府和农牧工作系统意见,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关注贫困群体生产生活,推进生态脆弱区移民扶贫工作。农牧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向各盟市下达了2013年生态移民实施任务。目前,已完成对各盟市《2013年生态移民扶贫实施方案》的联合审查,正在协调下拨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

  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自治区县域经济发展。农牧办认真履行自治区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对各盟市县域经济发展存在问题进行了汇总,并协调相关部门千方百计予以解决。同时,制定了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宣传工作方案,开展了“四个一批”典型示范的选树工作,指导各旗县市认真完善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协调金融部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和农牧业产业化项目建设。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农牧办负责协调国资委、经信委、金融办和工商联等部门,组织企业开展对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和大青山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主要任务是优先到贫困地区投资项目,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鼓励企业、单位为贫困地区捐建公益设施、开展送温暖等活动,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和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就业。(记者 及庆玲)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7日 16:19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