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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教育实践活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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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领导班子要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分管责任、督导组要严格落实督导责任……”黑龙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强化责任体系“较真”,层层加码传导压力和动力亮“真丑”、除“四风”,立行立改“接地气”,切实增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紧迫性。

  为防止教育活动“走过场”,黑龙江省委常委会带头学习提高认识,于7月11日进行了专题集中学习,查找各自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问题找得准,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同时主动下基层走访沾“泥土气”,不打“官腔”唠“知心嗑”,不摆“官架”当“小学生”。

  “要层层传导压力,决不允许走过场。传导压力不是层层转移压力,更不是层层卸载压力,而是要层层施加压力、层层承受压力,层层把压力转化为抓好活动的动力。”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带头承诺,上不推、下不卸,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

  针对部分干部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认识不深,存在观望、侥幸、消极等心理问题,黑龙江省委副书记陈润儿在全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会议上,面对省直“一把手”连发三问,触及灵魂:“是不是必要?有没有问题?要不要较真?有些部门负责人说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在一些单位没有,果真如此吗?没有问题本身就是问题。”

  黑龙江对自亮“真丑”查摆问题痛下“重拳”,对自己查找不出来问题的领导干部,由纪检部门和督导组帮助查找;对那些应付了事、浮皮潦草、蜻蜓点水、心不在焉的干部,要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查摆出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以即整即改增强干部群众的信心。”黑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泽洲以公车治理为例表示,目前全省已清理超标车辆6000余台,对违规车辆的处理,要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妥善处理,既不能简单封存闲置,更不能大批更换新车,造成新的浪费,防止和避免新的作风不正不实、简单化、“一窝蜂”等问题,从制度、体制、机制上杜绝整改成为流于形式的“花架子”。

  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办公用房违规和人员超编、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小金库”和“三公”经费违规、接受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等7项专项治理任务,黑龙江确定了13个责任部门,同时在网上开设了“教育实践活动在龙江”专栏和“建言献策”平台广集民智,查出一个整改一个,并确定完善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等12项制度保障。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8日 07:06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