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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 惩前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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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既有违规公款吃喝游玩事件,也有大办子女婚事并借机敛财案例,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对这些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顶风违纪行为,我们必须严肃查处,立行立改,并切实开展好警示教育,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中央出台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以来,自上而下涤荡人心,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一大批党员、干部以先锋模范行动赢得了人民的信赖和支持,得到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肯定。然而,贯彻规定、转变作风,实非易事,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仍然层出不穷。特别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忘记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告诫,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观念作祟下,利用职务便利,尽行奢侈、享乐、敛财之事。中纪委通报的这8名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就是典型事例,他们的所作所为与党的性质和宗旨背道而驰,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很坏,危害严重,再一次证明了反对“四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眼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对于中央纪委通报的这些反面典型,我们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切实开展好警示教育。一方面,要以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特别要告诫党员干部:成为党的一员,就当以造福人民为念,以鞠躬尽瘁萦怀。既是“当官”,就别想“发财”,更别想贪图享乐、借机牟利。另一方面,还要从制度上真正杜绝“四风”问题。分析起来,之所以中纪委通报的这些党员干部敢于滥用特权、图享受、讲排场、比规格,相关的制度约束不力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为此,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从细规则、严管理、重惩戒入手,真正消除“四风”的制度漏洞。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30日 06:23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