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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民主集中制这剂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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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柯华庆在 《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四风”之首是形式主义,其实质是为己不为民,而形成“四风”的根本原因则是党员干部的选、用、任以及激励机制存在不足。

  如何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关系、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呢?实效有短效、长效之分,因此实现方法也有两种:一种是阶段性的集中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动员等,比较容易收到阶段性的实效;另一种是通过结构性的制度建设实现长久的实效。此次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意味着我们不仅要在一段时期内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也要从制度上保证群众路线的实现,追求长效。这个制度就应是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不仅仅适用于党的组织生活,也适用于群众路线。只有将民主集中制广泛应用于群众工作,才能真正贯彻群众路线。应当说,民主集中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最根本方法和最有效途径,而群众路线的实质就是最广泛的社会主义民主。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但由于缺乏具体的程序化规则,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不好,大多依赖于领导干部的个人能力和威信,民主集中制常常倾向于集中制。如何限制独断专行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许多地方党组织的一把手应当思考的问题。这是某些党员干部“唯上”的根源,也是党员干部背离群众路线的根本原因。

  实效主义主张,应该首先确立正当而又可行的目标,根据目标选择有效的制度,在实践中检验制度的实际效果。如果我们在干部的选、用、任过程中实现充分的民主集中,不仅仅是在党的内部建设民主集中制度,也将这一制度建设运用到群众工作中去,我们就能促使党员干部更好地把为民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通过机制,让服务群众、为民造福的党员干部得到更多的提拔,让那些大搞“四风”的人无利可图。长此以往,我们党就能够更好地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正因如此,从制度层面、法律层面建设民主集中制,方能把柔性原则变成刚性规则,让民主和集中具体有机结合、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有机结合,从而有序扩大民主。这是群众路线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途径所在。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30日 17:44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