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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管控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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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福建省南平市水利局下属单位的一辆水政执法监察车在一家超市门口捎带朋友结婚用品时被网友拍照上网,市纪委责成水利局纪委核实查处。结果,该车驾驶员在全局作书面检讨,并被扣罚季度奖金。

  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南平市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控。今年以来,该市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对下辖县(市、区)开展重点检查4批次,涉及6个县(市、区)的51个单位,共清理纠正违规一般公务用车553辆。

  据南平市纪委党风室负责人介绍,最近,市纪委通过调阅查询邵武、浦城两个高速公路出省卡口录像监控资料,对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南平市公车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经核实,发现11辆公车存在违规私用私驾出省界问题。对此,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对11个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并以此为契机,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

  南平市还加强了对公车配备的管理,规定今年购车总量不超过2010年,处级单位一年内购车不超过2辆,科级单位不超过1辆。该市对公车配备更新实行综合评分排序制度,即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各单位申报的符合更新条件的车辆,按车辆使用年限、行驶里程、车况等进行综合评分排序,分值越高越排前面,列入排序表方可更新配备。南平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新标准,今年以来新审批的43辆公车,单车均价比2010年下降4.3%。

  据南平市纪委介绍,今年以来,该市把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作为落实“八项规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强化制度约束,强化监督检查。今年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5.3%,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26%。全市因公出国(境)人次同比减少31.9%。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1日 16:09 来源:新华社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