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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党的群众路线时代精神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博士 李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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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

  践行宗旨,强化为民理念

  为民是一种理念。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工作路线,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生动阐释,是我们党长期革命和建设经验的总结。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战争中,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过来,到群众中去”这一生动、活泼、贴切的群众路线,并把它确立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继承了毛泽东群众路线的思想精髓,高度重视党群、干群关系,要求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的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

  为民是一种责任。人民利益是党的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密切联系群众是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兴盛成功的关键所在。烽火年代,我们党正是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共同战斗中诞生、发展、壮大、成熟,并在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爱戴、保护下一步一步领导革命事业走向成功,是人民群众的无私奉献成就了党的革命事业,缔造了中国的新生,促成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时代条件在变,经济体制在变,党的中心工作也在变,但党的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任何时候都不能变,这是党的阶级性质的内在政治要求,更是党所肩负的使命之使然。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促民生之睦,执政为民,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是执政的共产党的第一要务。

  为民是一项事业。广大党员干部应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天职,将为民谋福利当作一项事业来抓。以民为本,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抓住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体民情,顺民意,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用热心服务群众,用行动帮助群众,当群众的主心骨,做群众的贴心人,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想使为民这一事业健康、有序、蓬勃发展,广大党员干部须以甘当小学生的精神,真诚向群众学习,虚心向群众求教,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始终相信群众,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形成鼓励人民群众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依靠人民群众创造政绩。

  敢于担当,凸显务实精神

  为民需要胆识和担当。当前,部分党员干部面对压力、挑战不敢迎难而上,采取回避、逃避的方式,在主观意愿上不愿意尝试、不愿意创新、不愿意改革,善于明哲保身。行事作风以“不越雷池”、守成为基准,惧怕困难、安于现状、小胜即满、不思进取。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既无法践行党的为民宗旨,又不利于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为群众谋利益必须求真务实,这要求党员干部以“敢”字当头,树立开拓进取的雄心,敢想、敢干、敢闯,敢为人先。“敢”字当头的前提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敢于面对种种非议,敢于冲破重重阻力,敢于突破陈规旧矩,推陈出新。敢于向一切束缚发展的障碍挑战,敢于向传统的思维定势、行为定势挑战,敢于向自我挑战。面对改革发展的“禁区”、“盲区”,敢闯敢试、敢作敢为,勇敢承担起历史赋予的使命和责任。

  为民必须善于谋略。没有胆魄,无法开拓思维,推陈出新;仅凭胆魄,毫无顾忌、任意妄为,只能成就一介武夫,难以完成重任。敢闯、敢试的前提是在身处逆境、困境等关键时刻,以不畏艰险、不惧强势、不向困难低头、不向挑战示弱、不向挫折妥协的态势,在遵循具体实情和客观规律的前提下,抓住要发展必须创新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抢抓时代机遇,适时调整发展战略。在关键时刻选准突破口,积极创造条件、谋划制胜之道,将为民真正落到实处。

  为民必须实干。为民不只是“想”,更是要“干”,尤其要多干利民、便民、惠民的实事。务实型的党员干部往往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置于一切工作的首位,以身作则,躬身践行。为民不等于蛮干,要以实干、善干加巧干,从当地发展的实际出发,从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穷尽思路、穷尽政策、穷尽法律,善于把握先机、抓住时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针对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追寻和遵循规律的基础上善于创新。

  清正廉洁,筑牢思想防线

  清廉是为民的基础和保障。清廉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清廉是共产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清廉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每一位党员干部自觉信守的价值理念、道德修养和精神追求。党员干部要切实践行党的宗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清廉作为为民从政的红线和底线,正确对待和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清廉的实际行动当好人民群众的公仆。

  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党员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严于律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和荣辱观,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要增强党性,坚定的党性是党员干部自觉抵御权、名、利、情等诱惑的“免疫力”和“防腐剂”。要自觉用党纪国法来规范行为,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通过自我慎独、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鞭策,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修养,自觉维护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用清廉之风造福人民。党员干部应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始终坚持造福人民的从政理念,政治上清醒,做人正派,办事公正。廉洁自律,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把服务于民、造福于民的工作做深入、做细致、做具体、做到位。党员干部应自觉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秉公用权、慎重用权,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始终坚持人民满意作为政绩的评判标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同、是否高兴作为工作的价值取向。确保权力行驶不越轨、不出格,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党的事业不断兴旺发达。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1日 17:04 来源:贵州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