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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和规范检验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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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岱 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辽宁省委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

田鹏颖 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辽宁省委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

  舆情调查

  公众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期待有多高?在本报的调查中发现,很多人期望颇高,但也有人心里画了问号。网友“十二个夜”说:“就怕一阵风,搞活动的时候动静挺大,活动一结束,又都变回老样子了。”网友“可乐”说:“领导干部都是社会精英,受的教育比我们多,主意也比我们正,教育他们比教育我们更难吧?”怎样评判活动的成果,也让一些人心存疑惑。网友“兔子”说:“能不能见实效,就看能不能动真格的。如果不处分一批人,就不算见成效了。”微信朋友“大漠孤狼”说:“我们单位正在搞这项活动,可是怎么才算是走群众路线呢?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可怎么才算让群众满意呢?靠群众打分吗?可是跟群众有没有感情这件事,该怎么打分呢? ”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在省直各单位普遍开展起来了。纲举目张,怎样让活动搞得好、搞得实,怎样让活动的成果转化成推动辽宁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每一个党员干部、每一位活动的参与者必须搞清楚的重要目的。而用什么样的评判标准才能真实反映出活动的成效,真实反映民意,真实反映党群、干群关系的现状,更是活动的组织者、各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必须考虑的关键一环。本报邀请到了我省的两位学者围绕这些问题共同进行探讨。

  理性看待党群关系现状

  辽宁日报:在采访中,我们明显感觉到了省直各部门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视程度。而在这种重视当中,感觉同样明显的是党员干部中间存在的焦虑感和紧张感。焦虑感,来自于对当前党群、干群关系现状的认识,认为干群关系空前紧张,矛盾重重,很难化解,工作的压力很大。紧张感,更多来自一些领导干部,担心活动变成一场运动,担心承受不了来自群众的批评,更担心群众提出的问题是他们解决不了的。

  田鹏颖:有紧张感、焦虑感是件好事,说明大家已经开始重视党群、干群关系问题了。我们更担心的恰恰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员意识淡漠,把自己混同于一般老百姓,认为党的前途命运与己无关,这才是我们党隐含的最大危险。目前我们面对的现实是:一方面,群众满怀热忱地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充分肯定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的伟大成果;另一方面,又会被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食品安全问题、环境问题等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所困扰,觉得生活得没有尊严,没有幸福感,这是一个悖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疏离,因为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导致群众对某些党员、某些政府部门不信任,进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产生怀疑。不抓作风建设,无论GDP增长多少个百分点,都会被幸福指数的下降消解掉。不抓作风建设,失去民心,也就失去了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政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合法性,这正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

  反过来说,也要理性看待党群关系现状。处理国家、政府和百姓的关系问题,处理执政党和群众的关系问题,可以说是有了阶级、政治、政党之后人类社会面临的永恒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政党存在的理由和奋斗的目标。建党以来的历次整风,也都是为了处理好这个关系。所以,既不需要因为某一阶段党群关系好就沾沾自喜,也不需要为某一阶段党群关系紧张就怕得不得了。当然,必须深刻认识到,党群关系好,经济社会发展就顺畅;党群关系处理不好,就会矛盾丛生,社会动荡,党和国家的事业就受影响。

  牟岱:发展问题实际上就是解决几个关系的问题,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身的关系。创新社会管理,解决的是人与社会的关系;建立和谐社会,解决的是人与人的关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的就是人与自身的关系问题——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怎么看待自己,“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 ”

  这次活动之所以不会是一阵风搞运动,恰恰在于突出了一个“自”字,提高每个党员的自省、自警能力,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自觉地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与群众的距离近一近,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而这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一日三省吾身”的自省精神也是一脉相承的。

  开展活动不能千人一面

  辽宁日报:两位的身份具有多重性,既是理论界的专家,同时又是党员领导干部,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和活动的主体,对此次活动会有更加全面的理解。两位认为应该怎样做,才会让活动取得实效?

  田鹏颖:搞活动不能千人一面,不能所有部门都做一件事,这本身也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最突出的矛盾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都不一样。就我们辽宁来说,发展是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应该通过抓理论学习,解决党员的信仰问题和思想解放问题;抓八项规定的实施,解决迫在眉睫的“四风”问题;抓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解决群众的幸福指数提升问题。

  牟岱:的确不能千人一面。地区不一样,单位不一样,党员和党员也不一样。对普通党员来说,走进基层、走进困难家庭,拉近距离、增进感情、改进服务可能就够了。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走群众路线肯定不止于施乐放善,不止于办实事、送温暖,不止于解决一个企业、一个家庭的个性问题,更要发现那些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全局性、制度性、政策性问题,让更多的群众从中受益。

  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我认为就是三句话:问题要找准,办法要找对,改正要彻底。号脉号得准,才能对症下药。至于究竟改没改,改得如何,要让广大群众来评判,以群众的需要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唯一的评判标准。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老话说:“干活不由东,累死也无功。 ”

  辽宁日报:但这里也存在一个问题:党员领导干部既是群众的一员,又是执政者。在具体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千差万别,面对全局利益与群众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群众的眼前利益的冲突时,有些干部会发出这样的感慨:“都听群众的,活儿就没法干了。 ”

  牟岱:那也得尊重群众的意见。的确,执政者负有引导和带领群众的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蛮干、硬干、不考虑群众意见地干。发生党群、干群矛盾有几种情况,一是信息不畅,沟通不够;二是沟通的方法不对,群众反感。解决之道就是加强交流,改进方法。但也有的时候不是上述两种情况,似乎的确是群众缺乏大局观,观念相对保守。即使是这样,我们也要反思,是不是条件和时机还不够成熟?是不是我们太急功近利了?是不是偏颇的政绩观作祟?就像田教授前面所说的,在GDP的增长和群众的幸福感之间,哪一个更重要?

  一百个典型不如一项好制度

  辽宁日报:从调查中,我们感觉到有些民众对此次活动能否取得实效是持怀疑态度的,而产生这种疑虑的原因就是对如何评价活动的最终成果不清楚。那么,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评价标准,才能既保证活动出真招动真格,又能真实反映活动的成效呢?

  田鹏颖:检验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必须避免一种庸俗化的就事论事的做法,也就是说,不能只检验少了多少公务支出、进了多少家企业、解决了多少实事,更要绕到具体事务的背后,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高度来理解和评价。我认为至少有这样三个标准,一是实践形态,全体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否得到了确立,群众路线的观点是否深入人心;二是理论形态,是否通过若干次的活动形成了作风建设的理论体系;三是制度形态,是否形成了一套完整科学的制度,保障作风建设的科学化、常态化,保障党员领导干部应对各种风险和考验的能力不断增强。

  而在这诸条标准中,制度建设是最为重要的。习近平总书记说“要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党员的行为规范也要放到制度的笼子里。出台科学合理的制度比总结经验、做法更有价值,更具普适性,涌现出一百个典型不如出台一项好制度。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2日 06:19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