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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不间断改进作风不放松 肇州落实八项规定出台38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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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肇州县坚持监督检查不间断,改进作风不放松,确保了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在全县营造了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出台制度求实效。肇州县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从10个方面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作风,“三公经费”执行等方面提出了38项具体要求。制定了《肇州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试行)》,对全县公务接待做出了明确规定,形成刚性约束。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县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依据、组织、任务、方法、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肇州县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促进作风转变。

  监督检查不间断。“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春节长假刚过,作风建设4个督查组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全县12乡镇和100余个县直机关单位、基层站所、窗口服务单位及垂直管理部门,进行了拉网式、滚动式的检查。针对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的特点,肇州县坚持在“点”上下功夫,抓节点、抓热点、抓源头,将假日作为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检查。清明节、端午节期间专项治理公车私用,查实3台车辆公车私用;“五一”假期专项治理公车迎亲,共筛查婚车110辆,未发现公务用车;高考结束后开展“升学宴”治理,全县涉及子女参加高考的158名党员干部作了不操办“升学宴”承诺;联合公安、新闻部门对午、晚下班后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进行专项检查,筛查车辆1100辆次。

  执纪问责动真格。肇州县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来抓,做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一露头就打、有苗头就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半年来,检查发现涉及作风建设类问题22个,其中,机关干部上班迟到、早退、窗口单位人员服务态度冷淡、办事程序不规范等问题28人,涉及单位15个,下发监察建议书22份,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所在单位及个人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单位领导进行了约谈。在公务用车配备情况专项清理时,清退租(借)公务用车16辆。在“升学宴”专项治理时,对7名有意向操办“升学宴”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提醒制止。

  肇州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打消侥幸心理,不敢越“红线”。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2日 19:15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